也是目前AIGC著作权的第6案 为什么这个案件没认定AIGC构成作品,从而具有著作权呢?是不是在和北互的第1案打擂台? 里面的认定很有意思,写了一篇文章专门来讨论,稍微总结讲讲 📢案件概述 原告用Midjourney生成了一系列的梦幻椅子的图片(发布在了小红书),被告直接把AI图片做成了实体家具售卖🪑招致本案诉讼 🕵️关键看点: 1️⃣ 法院沿用北京互联网法院AIGC第一案标准 只要能证明通过调整提示词/参数有独创性就构成作品,所以没有打脸 2️⃣ 这次败诉的关键是【证据不足】 原告无法复现生成过程,也没有对创作过程做记录——这个案件对于创作过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🎨给创作者的经验: ① 工具选SD不选MJ!Stable Diffusion生成参数可追溯,更有利于事后的维权 ② 创作过程要录屏+存证 ③ 纠纷要找懂技术的律师 💡真相是: 目前的法律是在保护AI创作,各种重大利好🦭 但创作者要学会留证据链(比传统作品更麻烦),对于这块感兴趣的,我后面再分享吧 #ai #AI画图 #aigc #著作权 #版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