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请了律师,签了合同整个案子律师费十万。 律师案子开始付两万。争取到一个小孩子抚养权付两万。离婚成功付两万。财产不管分多少四万。 在整个案件过程开过一次庭整理各种证据,第二次半年后开庭因为法官生病了,第二个法官觉得提供的证据有点乱,重新开庭整理双方谈了财产分割,在这中途律师就要找要我一些日常生活证据上传微法院。中途也会偶尔跟法官反馈一些小问题。也没任何取证。也没调取银行流水,财产法院配合分割。小孩子是法官上面询问直接做了笔录,小孩子超过八周岁自愿选择。第三次开庭经常法管调解直接叛离。这样案件律师收取我十万律师费合理吗???有经验的律师可以有偿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