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在网上待得越久,越觉得大众已经不需要律师了” 这是我最近很强烈的一个感觉。 你们一定看到过这样标题的文章/帖子/笔记: “收到法院传票,千万不要去开庭” “质证意见,用这7句就够了” “开庭一定要学会发疯” “劳动争议案子,我靠自己就打赢了官司” “庭前电话沟通法官,胜诉率提高50%” “法官悄悄给的,开庭照着念,让法官偏向你。。。” 。。。 看得我眼花缭乱,其中的作者甚至不乏一些法学生、实习律师、执业律师。 如果不是从业10年,我甚至都认为,办案子也太简单了!还花钱找律师干什么? 真的是这样吗? 真相往往并不需要“外衣”(可细见图二) 捷径之思 “趋利避害”是人的本能,大脑🧠也通常喜欢帮我们选择最“省力”的行动路径 我承认,一些重复的、机械的、无需用脑的事务,用一些捷径、工具可以大大提高效率是完全OK的 但是脑力的提升如果想通过不用脑的方式实现(我叫它“无脑捷径”),就有很大的问题了,就像算数,如果不亲自计算而用计算器代替,那么可能就很难有计算能力的提升 很多时候,做好一件事本身并没有“把手弄脏”动手去做的体验重要 追逐捷径让人动作变形 在无成本的网宣和流量时代下,律师的专业也扭曲变形 律师(法律人)通常情况下,比公众会更懂法律,稍稍“舞弄”一下嘴皮子,说什么很多人真的都会信,既是“靠嘴吃饭”,我也更明白“谨言慎行”“祸从口出”的道理 为了追逐一些流量,设计一些取巧的标题无可厚非,但误导了别人,最终大概率也会被流量反噬 “无脑捷径”需慎之又慎 其实AI盛行以来,我也在尝试其在办案中的应用,但发现了诸多问题: 1、AI只做到了半智能化,可以起到“搭框架”(和一些简单的任务)的作用 2、市场已经验证,AI会给用户提供“虚构法条”“虚构案例”,法律分析暂且不论 3、AI无法对案件进行准确判断,案件分析的根本在于事实(证据),而AI无法对证据进行个性化分析,再根据证据准确判断案件事实,事实不准确,所推导的结果和建议基本都是“根基不稳”的“危楼” 4、没有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加持,客户、法学生、实习律师对于AI生成的文书/报告等,无法做出准确评判(心中无蛋糕就做不出蛋糕) 简言之--AI可以给你一个外表像“人”的壳,但无法给你真实的“人”的血肉和灵魂 我相信,真实自有万钧之力 #法律人 #无脑捷径 #行业乱象 @法律薯